施府办函〔2022〕32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施秉县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有效遏制农村随意占地建房、超规模建房、建筑风貌失控等问题,切实加强我县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党办通〔2021〕4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成立施秉县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袁迎凯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 杨胜钦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金延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蒋盛权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唐昌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乡长级督查专员
李鸿琴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杨子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祥龙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展灯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秀莹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念芳 县水务局局长
罗永富 县林业局局长
刘明菊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郝 稳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 云 县世遗局副局长
李 根 施秉供电局副总经理
张荣超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青学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再学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杨子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荣超、黄姜婷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领导小组工作协调、文件起草、会议筹办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县自然资源局代章。
二、工作职责
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3.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农村个人建房施工质量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4.县林业局:核实村民建房涉及林地占用情况并办理林地相关手续。
5.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核实村民建房是否与文物保护有冲突。
6.县世遗局:负责审批自然保护区内的村民建房。
7.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农村宅基地使用和房屋审批、批前批后巡查监管、违法建设查处主责,并核发相关证件。
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供电局等其他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做好村民建房相关工作。
施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