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施秉县城规划区内个人建房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施秉县城区个人自建住房规划技术标准》,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8月9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施秉县人民政府官网。
三、反馈方式:您可通过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请注明“施秉县城区个人自建住房规划技术标准意见建议”字样。
四、邮寄地址:贵州省施秉县自然资源局
电子邮箱:365504810@qq.com
邮编:556200
五、联系部门及方式:施秉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855-4325041
六、本公示读本为征求意见稿,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附件:施秉县城区个人自建住房规划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施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