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县法治政府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推动法治政府任务落实。一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印发《施秉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工作任务落实。2024年县委、县政府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5次。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坚持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制度,印发《中共施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领导干部培训重点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2024年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组织集中学法12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2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1期。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坚持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工作情况纳入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充分发挥督察考核和创建示范“指挥棒”作用。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法治建设督察工作的通知》,对执法单位及乡镇开展法治督察和案卷评查,共计开展法治督察15次。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认真做好机构改革。调整优化8个乡镇及县政府部分职能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印发《施秉县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4版)和《施秉县乡镇“属地管理”清单》(2024版),明确乡镇和各部门职责职能,推动政府职能协同高效。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公平竞争审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24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3件。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县、乡、村(社区)三级事项“全覆盖”,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受理业务127169件,办结率、窗口好评率均达100%。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强化“贵人服务”品牌建设,持续加强民营企业法治保障。共为72家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宣讲9场次,接受法律咨询45次,帮助化解矛盾纠纷40件。
(三)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压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把牢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评估、审查、印发关口,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备案2件,备案率达100%。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2024年度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8项。
(四)健全行政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广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平台,依法做好执法信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溯。全县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52685件,其中行政许可893件,行政检查993件,行政处罚49139件,行政强制1659件。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理工作。我县8个乡镇、22个县直执法部门均制定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执法事项目录,理清了权力和责任,确保执法有法可依。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助推公正文明执法。共排查问题17个,已整改完成16个,制定相关制度2个,为群众办实事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9.89万元。
(五)加强纠纷预防调处,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一是持续推进“两降一升”。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责,持续推进“两降一升”。2024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8件,受理8件,审结7件(其中维持4件,驳回1件,终止2件),复议后被诉4件,行政复议决定书无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情形;涉及我县一审诉讼案件19件(2023年转结1件),审结18件,败诉4件,败诉率为22.2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1件,出庭应诉率100%。二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将矛盾纠纷化解到基层。全县共有8个行业调解委员会、8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76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已配备兼职人民调解员共69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97名。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497次,调解矛盾纠纷467件,调解成功467件,调解成功率100%。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平台建设。我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接受群众咨询520余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8件,其中民事28件,刑事70件,提供法律帮助案件251件。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普及工作。共计开展法治文艺演出31场,播放法治警示教育专题片322场,送法进校园51场,巡回法庭6场,开展法治教育集中宣传102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册,接受法律咨询208余人次,受教育群众5780余人。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44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26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二是全力保障履职。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决,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共收到司法建议5件,检察建议19件,按期办复率100%。三是主动信息公开。发布政务信息7438条,其中概括类信息411条,政务动态信息5476条,信息公开目录1551件。收到政务公开申请件6件,全部都按规定予以答复。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作用认识还不到位,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还需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不强,重实体轻程序,证据意识不强,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程序瑕疵导致败诉,造成全县行政案件败诉率较高。三是高素质法治人才仍旧匮乏,特别是公职律师和公证人员短缺,难以满足我县法治建设需求。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治思维,提升履职能力。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增强在学法、守法、用法上的自觉性与坚定性,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监督管理,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有效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施秉一体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加强人才培养,夯实法治根基。贯彻落实《贵州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大法治人才招引力度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鼓励干部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壮大法治人才队伍,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