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5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试行做好教育入学“一件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招生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大班额;二是坚持划片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划片入学;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阳光运行。
二、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5日至8月27日(8:00-12:00;14:00-17:30)。
三、招生对象
(一)城关镇: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给予报名登记。
1.截止2025年8月25日前具有施秉县城关镇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符合施教科发〔2023〕84号文件等激励政策的人员子女。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于2025年8月25日前在学区内购房,并持有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人员子女。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行政事业机关单位工作、经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5.投亲或租房居住,且在城关镇内幼儿园就读毕业的适龄儿童。
(二)其他乡镇:学校辖区内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计划
学段 |
学校 |
班级数 |
班额 |
学生数 |
备注 |
城关镇 |
施秉县第一小学 |
5 |
48 |
240 |
|
施秉县第二小学 |
4 |
48 |
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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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第三小学 |
5 |
48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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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第四小学 |
8 |
48 |
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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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第五小学 |
6 |
48 |
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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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28 |
48 |
1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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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乡镇 |
各乡镇中心小学及村级完小学位充足,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 |
五、招生范围
1.施秉县第一小学招生范围:阳光水岸双凤桥头(南)→文化路→南门路→沿小路下坡至环城路→沿环城路向东→沿河至两江路桥头(西)→两江路→舞阳路→大桥头(南)→沿河至阳光水岸双凤桥头(南)以内范围。
2.施秉县第二小学招生范围:五路口→云台北路→舞阳河大桥桥头(北)→沿河往上→鸡公岩以北城内片区以内范围,加上两江路(东)→两江路→舞阳路→大桥头(南)→沿河经三角洲→两江路(东)以内范围。
3.施秉县第三小学招生范围:白沙井夜漂停车场出口桥头(南)→平宁红绿灯十字路口→杉木河路→西街口(西)→烈士陵园→沿山脊→一堵墙路口以西侧范围(平宁社区、伍旗村、新红村、新桥村、大塘村、甘溪村、建国村、白塘村),加沙坪村、下翁哨村、西地村。
4.施秉县第四小学招生范围:五路口→云台北路→舞阳河大桥(南)→沿河至红卫桥→环城路→一堵墙红绿灯两路交汇处以东、以南范围。
5.施秉县第五小学招生范围:阳光水岸双凤桥头(南)→双凤桥西路→平宁红绿灯十字路口→杉木河路→西街口(西)→烈士陵园→沿山脊→折环城路→沿小路至南门路→南门路→文化路→阳光水岸双凤桥头(南)以内范围,加上翁哨村。
6.乡镇中心校及村级完小招生范围:学校所在地辖区。
六、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分批次招生
第一批次:学校对招生范围内符合就读条件1、2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与审核,(若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的,则将符合条件2的适龄儿童进行跨校调剂)审核合格后给予报名注册。并按要求公示本批次录取名单及剩余学位数。
第二批次:学校对招生范围内符合就读条件3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与审核。若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批次录取后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注册;若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第一批次录取后的剩余学位数,则由学校组织抽签确定录取注册名单。并按要求公示本批次录取名单及剩余学位数。
第三批次:通过前两批次录取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对学区外在第二批次抽签过程中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只能就近选取一所学位有余的学校进行登记),和本学区招生范围内符合就读条件4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与审核。若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第一、二批次录取后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注册;若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第一、二批次录取后的剩余学位数,则由学校组织抽签确定录取注册名单。并按要求公示本批次录取名单及剩余学位数。
前三批次招生录取后,各校按要求公布剩余学位数。城关镇辖区内未报名注册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根据各校的招生信息公示情况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登记审核、抽签注册,以此类推。
(二)乡镇学校招生
乡镇中心小学和村级完小学位充足,不分批次招生。招收户口所在地适龄儿童,招收在辖区内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七、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如实填写附件1《施秉县2025年小学一年级报名入学申请表》并附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八、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其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二)加大宣传力度。学校要完善、落实招生工作咨询制度、 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各招生学校要通过电视台、校园网、校讯通、宣传栏、张贴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将整个招生工作置于阳光下,让学生了解、家长明白、社会知晓。学校校长要带头做好政策解释和家长思想疏导工作,报名期间在岗在位靠前指挥,时时保证信息畅通,杜绝将矛盾上移。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教育局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将进行 专项督导,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县一小:工作指导员周松梅,督查员曾华、滕照祥;
县二小:工作指导员姚登娟,督查员王宇富、潘永贵;
县三小:工作指导员李世仙,督查员安世明、田太城;
县四小:工作指导员龙涛,督查员肖昌发、金忠国;
县五小:工作指导员杨秀娟,督查员黄通文、郭军。
(四)严明工作纪律。为加强招生监督工作,县教育局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855-4221759),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依法依规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本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九、其他事项
(一)2025年小学一年级报名不需要村委或社区出具任何证明材料。
(二)辖区内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开学前一天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登记注册。
(三)各校要积极对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时了解移民搬迁子女和特殊儿童入学情况,精准安置特殊儿童就学,简化移民搬迁子女转学程序,全面解决移民搬迁子女入学问题。已经取得小学一年级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得重读小学一年级;未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的儿童,不得提前入学,已超过小学一年级正常入学年龄的儿童,需提供上一年度的延缓入学申请书。
附件:1.施秉县2025年小学一年级报名入学申请表.docx
施秉县教育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