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溪乡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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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处置、森防、消防、信访维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震、交通管理等工作。

8、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9、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