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180518 | 成文日期: | 2023-09-05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3-09-05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关于建立施秉县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提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县供电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县营商环境“获得电力”相关工作,全面提升全县用电营商环境工作水平,决定建立施秉县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提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国发〔2022〕2号文件提出的“四区一高地”战略定位,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供电服务体系,立足客户需求做深做细做实“三零”和“三省”服务,助力打造黔东南“东南绿电”品牌,推进贵州用电“贵人服务、黔电无忧”特色品牌。不断创新供电服务模式,助力新能源并网、充电桩报装用电等新型服务需求,持续深化“刷脸办电、一证办电”等数字化手段应用,全力以赴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州关于“获得电力”提升工作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安排;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全县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督促检查“获得电力”提升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完成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县发展和改革局分管“获得电力”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召集人,成员由县供电局分管“获得电力”工作的负责同志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县供电局明确相关业务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负责用电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协调联系,推动落实。
四、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会议议程,经召集人同意后召开,也可以由成员单位提议经召集人同意后召开,每次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单位列席。
(二)会商制度。在“获得电力”提升相关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制度建立、方案制定等问题上,县供电局要加强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协调沟通,共同研究,确保用电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制度制定出台更加科学合理。
(三)通报制度。成员单位要每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主要包括“获得电力”优化提升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标优化具体措施、印证资料准备情况、本指标在全省、全州排名情况、经验做法等内容,重要事项要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将“获得电力”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汇总后向县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报送。
(四)督导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对“获得电力”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完成不理想的指标开展指导帮扶工作。不定期进行“获得电力”工作交叉检查,确保营商环境“获得电力”各项指标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县供电局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提升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工作措施或提出工作建议,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全面优化用电营商环境。
施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