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马号镇金钟村村民在村道发现一只形似猫头鹰的大鸟蜷缩路旁,经观察发现该禽类疑似受伤无法飞行后,立即驱车将其送至马号镇派出所。
受伤的灰林鸮
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联系马号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工作人员现场鉴定,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灰林鸮。通过细致体表检查发现,该幼鸟无明显外伤,喙爪完整,初步判断为处于学飞阶段的幼鸟,因遭遇持续降雨导致羽毛浸湿,加之飞行技巧尚未成熟而暂时滞留地面。
“我们为确保幼鸟的安全与健康,联系了施秉县林业局的专业人员进行咨询,经远程指导,进行精心喂养,待其具备放生条件后,将其放归自然。”马号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舒忠成说。
当地工作人员观察伤势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下一步,马号镇将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形成全民共同爱护、保护、善待野生动物的良好生态氛围,构建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马号镇 舒忠成 蒋家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