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881283 | 成文日期: | 2024-07-01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4-07-01 | |
发布机构: | 县民宗局 | 文件有效性: |
经民宗局党组会议2024年6月21日审定,现关于对施秉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情况公示期满,公示期为10天(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现将关于对施秉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并公告如下。
投诉监督单位:施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电话:0855-4221004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施秉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批复表(2).xlsx
施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