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联系电话:0855-4221523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安全、机要、保密、扶贫、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新闻发布、督查效能、目标管理、文书档案、后勤保障、重要文稿起草、党组日常事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工作。编制本部门行政经费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不含独立核算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局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公示、公开和告知,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在授权范围内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批,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程序的咨询、答复,负责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事务工作;配合落实好涉及职责的各项信访事项,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电话:0855-4221523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综合管理;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公开招聘、聘用及岗位管理工作;配合拟订全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配合做好全县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聘用、培养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相关人才待遇的落实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培训、奖惩、辞职、辞退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相关工作;负责搜集、整理、储备各类人才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人才库的建设和应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人才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负责全县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执业资格制度、资格考试和继续救育培训工作;承办深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制度改革事项;承办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及授权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配合落实好涉及职责的各项信访事项;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资福利股。联系电话:0855-4221523
管理县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实施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津贴、补贴制度;配合做好县直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承担表彰奖励有关管理工作;配合落实好涉及职责的各项信访事项;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综合股(基金监督股)。联系电话:0855-4221523
负责做好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做好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机制;贯彻落实县内企业职工离退休待遇政策,办理全县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支付标准、诊疗项目、用药及服务设施范围、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等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案件,依法监督有关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指导城乡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提供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机制,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及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指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工作,指导企业用工培训工作;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和就业扶贫工作,组织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务输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农民工创业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抓好农民工创业就业和返乡创业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人事关系工作;负责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指导用人单位处理好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负责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病申请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工作;指导开展行政处罚听证,负责政策法规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及相关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做好农民工统计工作,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承担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涉及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相关职能职责;承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承担全县劳动违法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处理、处罚及当事人不服处理、处罚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全面负责治欠保支牵头协调指导工作;全面负责配合、参与县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劳动违法案件;落实好涉及职责的各项信访事项;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通讯地址:施秉县城关镇县府路
联系电话:0855-4221523
邮政编码:556200
负责人:杨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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