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治理、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机关文电、机要、督查等工作,承担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等;拟订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管理全县审计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审计项目人力资源调配和项目进度调度工作;牵头组织电子数据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承担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本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顾问等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本局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本局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牵头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机关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目标考核、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二)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组织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县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责(离)任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定性评价,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责(离)任审计工作;承担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工作;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级国有金融机构和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承担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三)综合审计股。组织审计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在全县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牵头组织对有关部门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和信息化项目的审计;组织审计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草案、财务收支等情况;负责县政府及相关单位管理的专项资金审计;组织审计县政府管理的社保基金和受县政府委托由其他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审计本级政府投资和以本级政府投资为主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本级政府重大项目稽查。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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