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水务局文件
施秉县大石板水厂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贵州省施秉县供水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施秉县大石板水厂项目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施秉县水务局邀请,2020年6月30日,专家组在凯里市通过了对《施秉县大石板水厂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批稿)进行函审,审查单位提出了《告表》(详见附件)技术审查意见,编制单位宏博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函审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并于7月29日提交了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稿)经进一步复核,审查单位提出了《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根据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贵州省人民政府99号令《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及等相关规定,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审查单位提出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准本项目的取水申请,审批意见如下
一、施秉县大石板水厂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施秉县城关镇大石板村,取水水源为大石板村,生产规模为 设计生产能力0.3万吨/日、实际生产能力0.2万吨/日。
二、基本同意申请的项目取水量成果。取水许可的项目设计年取水量为66万m3,为县城补充水源工程。
三、基本同意《报告表》退水方案,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的要求后外排,生产废水为清洁排水。厂区采用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分流制,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外排进入城关镇大桥村舞阳河的退水方案。
四、基本同意项目确定的取、用水规模,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及区域总量控制方案,各项用水定额满足《贵州省行业用水定额》(DB52/T725-2011)等规定的要求,各项节水考核指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取用水指标基本合理。项目多年平均年取水量满足施秉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五、基本同意取水口处来水及可供水量分析计算成果。现状与规划地表取水口处P=95%保证率年最小可供水量均为683.9m3/d,本项目生产取水量为2000m3/d,满足项目取水要求。
六、基本同意现状水质评价结果,根据监测结果,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所测项目均未超标,该水源可作为生活饮用水源地。
七、基本同意《报告表》对水资源及其它用水户的影响论证和分析。
八、原则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业主应做好相关的监测和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地表水资源和水环境的保护。
九、项目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设施,且与取水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取退水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总取水的计量信息应接入贵州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十、基本同意本项目提出的计划用水、降低管网输水漏失率、强化节水技术,开发节水设备、加强节水宣传等节水管理措施。
十一、本项目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验收材料,经现场验收合格并颁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十二、本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有效期五年。在有效期内,当水资源论证失效时,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复同时失效。
施秉县水务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