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3266670 | 成文日期: | 2021-10-12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1-10-12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根据《州卫健局关于做好医师护士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对本辖区(本机构)医师应当办理注销注册的十一种情形(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受刑事处罚的;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本人主动申请的;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和对本辖区(本机构)护士应当办理注销执业注册的三种情形(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进行排查清理,现将排查清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7天(工作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举报时间: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7日
受理部门:施秉县卫生健康局
受理电话:0855-4221038
施秉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