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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26 09:38 字体:[]
案件名称 执法机关 执法对象 执法类别 执法结论
施秉仁康医院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过度诊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施秉县医疗保障局 施秉仁康医院 行政处罚 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是责令改正;二是全县通报;三是责令退回违法金额10076.18元,并处行政罚款10076.18元。
施秉县马号镇中心卫生院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过度诊疗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施秉县医疗保障局 施秉县马号镇中心卫生院 行政处罚 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是责令改正;二是全县通报;三是责令退回违法金额8482.53元,并处行政罚款8482.53元。
施秉县马溪乡卫生院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收费服务不符、过度检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施秉县医疗保障局 施秉县马溪乡卫生院 行政处罚 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是责令改正;二是全县通报;三是责令退回违法金额2369.56元,并处行政罚款2369.56元。
施秉县老百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串换药品、消毒用品、家用医疗器械项目销售;未规范保存购销存记录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施秉县医疗保障局 施秉县老百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 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是责令改正;二是全县通报;三是责令退回违法金额6343.2元,并处行政罚款19309.4元。
贵州鹏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店串换药品、消毒用品、家用医疗器械项目销售;未规范保存购销存记录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施秉县医疗保障局 贵州鹏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店 行政处罚 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是责令改正;二是全县通报;三是责令退回违法金额4276.55元,并处行政罚款16413.93元。
施秉县阳光平价大药房串换药品、消毒用品、家用医疗器械项目销售;未规范保存购销存记录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施秉县医疗保障局 施秉县阳光平价大药房 行政处罚 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是责令改正;二是全县通报;三是责令退回违法金额1687元,并处行政罚款12258元。
施秉县康复药房串换药品、消毒用品、家用医疗器械项目销售;未规范保存购销存记录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施秉县医疗保障局 施秉县康复药房 行政处罚 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是责令改正;二是全县通报;三是责令退回违法金额10366元,并处行政罚款25549元。
施秉县康尔佳大药房福升店串换药品、消毒用品、家用医疗器械项目销售;未规范保存购销存记录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施秉县医疗保障局 施秉县康尔佳大药房福升店 行政处罚 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是责令改正;二是全县通报;三是责令退回违法金额4685.3元,并处行政罚款15895.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