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1553 | 成文日期: | 2022-01-04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2-01-04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禁毒办关于开展公职人员吸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州禁毒委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开展公职人员吸毒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纯洁全局国家公职人员队伍,按照县禁毒办相关要求,我局定于2021年7月25日至10月25日,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公职人员吸毒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开展吸毒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吸毒检测,发现并从严查处吸毒公职人员,进一步完善禁毒管理制度,纯洁国家公职人员队伍。同时,全面提升国家公职人员禁毒意识,坚决遏制公职人员吸毒问题的滋生蔓延,切实维护党和国家公职人员队伍形象。
二、摸排、检测范围
对全局所有的公职人员开展涉毒摸排工作;对涉毒风险较大、特殊工作岗位公职人员开展必要的吸毒检测。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由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潘仁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谦宏、杨金城同志为办公室工作员,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5日至8月20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按县禁毒办要求做好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状,组织动员开展公职人员吸毒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20日至10月10日)。全面组织开展公职人员涉毒问题摸排工作,落实“四查”措施,对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逐一开展吸毒检测工作,最大限度排查发现隐性吸毒公职人员;对涉毒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禁毒教育及知识培训,提升公职人员识毒防毒意识。
(三)总结警示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5日)。把公职人员吸毒典型案例作为重要内容,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公职人员禁毒意识。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公职人员吸毒问题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公职人员涉毒问题发生。
五、方法措施
(一)开展公职人员涉毒清理排查工作。一是开展涉毒嫌疑自查。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明确专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涉毒情况逐一开展摸底排查,了解掌握公职人员及其家属涉毒状况,一旦发现有涉毒嫌疑的公职人员,要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进一步确认、核实和处理。二是动员干部群众普遍查。要充分调动干部参与摸排工作,结合吸毒人员“清隐”工作,最大限度把隐性吸毒公职人员清查出来。同时,要面向全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毒行为。三是对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突出查。对有吸毒嫌疑或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处过的国家公职人员,要逐一进行吸毒尿液检测或吸毒行为毛发检测。
(二)对涉毒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发现公职人员涉毒的,要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并及时通报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人社等部门,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常态化开展好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全面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黔禁毒委发(2019)1号)文件精神,把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法律、科普、健康和预防艾滋病教育重要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实现职工禁毒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定期开展本单位工作人员禁毒知识培训,通过组织观看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片、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参加禁毒活动、学习禁毒法律法规等形式,进一步筑牢公职人员抵制毒品的思想防线,提升公职人员识毒防毒意识,有效防止公职人员因对毒品危害认识不清而涉毒的情况发生。
(四)及时高效做好公职人员涉毒舆论引导工作。公职人员涉毒问题极易成为社会舆论炒作热点,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严重损害党委政府和国家公职人员公信力。要未雨绸缪,在做好预防治理工作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公职人员涉毒行为,及时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坚决防止不良炒作的情况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开展禁毒工作,是中央和省、州、县委和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禁毒工作的必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禁毒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做好禁毒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局禁毒办要把公职人员吸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切实落实公职人员吸毒问题专项整治各项措施。
(三)加强矫治挽救,强化典型教育。对吸毒检测中排查出的人员,要有针对性的成立戒毒帮教工作组,对吸毒成瘾的要送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对初吸人员要开展经常性教育,杜绝复吸现象发生。同时,要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把公职人员吸毒典型案例作为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反面典型,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和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