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 年11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施秉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55-432535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亩) |
用途 |
备注 |
1 |
张通才 |
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 |
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马号镇金钟村龙颈二组腊树榜 |
8.6626 |
林地 |
|
施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