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杨秀华)

发布时间: 2024-02-05 17:15 字体:[]

杨秀华不慎将位于施秉县城关镇正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丢失,不动产权证号:黔(2019)施秉县不动产权第0001212号,宗地面积32.88平方米,建筑面积105.31平方米。现杨秀华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告如下:

公告期为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26日。

公告期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的,向施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登记中心将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施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