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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须知

广大网友:

您好!欢迎使用“县长信箱”!在留言前,请您阅读以下事项,将有助于您的来信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一、县长信箱的主要职责

『县长信箱』是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政民互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公众为施秉发展建言献策的一个快捷信息平台。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施秉县行政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请求以及咨询,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不属于县长信箱受理范围的信件

1、已经或者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有关单位反映;

2、属于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法院、检察院或部队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请直接向相关的部门提出;

3、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反映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

4、其他属于市场行为、公文交流、内部行政管理方面应按正常渠道逐级汇报等方面的事项;

5、提供的有关要素不准确或不详尽(如:不如实填写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反映的内容不具体,造成难以进一步了解核实的;

6、对于任何带有人身攻击、反政府言论等内容的信件,我们将作删除处理。


三、反映人须知事项

1、投诉对象明确,投诉内容真实、客观、清楚,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实;

2、如实填写姓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3、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反映人已接收信息、受理范围内的信件,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政策明确、可直接答复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反映的情况需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相关乡镇(街道)政府或有关单位办理,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适宜公开的来信和回复,将在网站上公布。未公开发布的信件,反映人可凭借写信时获取的『查询标识』上网查询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