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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文字说明

目录

一、 施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施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文字说明

一、 施秉县文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是全面推动了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免费的演出、展览、培训、游艺、及免费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提供活动场地、多功能厅、舞蹈排练厅、美术书法活动厅、声乐、钢琴、舞蹈免费培训等。二是积极开展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全年培训人员近千人次,培训120余次,包括民族舞蹈、拉丁舞、声乐、美术书画等培训班,组织文化辅导员到各业余舞蹈团队进行舞蹈技能培训。三是承办了各类重大演出活动,开展了春节联合晚会以及龙舟龙灯系列活动文艺表演、“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T台秀”大赛、杨柳塘镇屯上村举办巴梭芦笙会暨第八届“刻道”文化节、第二届国际市民徒步大会篝火晚会、黔东南州第六届旅发大会文艺演出等。四是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开展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暨精准扶贫文艺演出巡回活动43场次,遍布全县八个乡镇43个行政村。

(二)推进图书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全年共接到读者4700余人次。二是开展“送图书下乡”、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共13次,将丰富多彩的图书知识推送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三是全面开展图书馆第六次评估定级工作,“以评促建”推动图书馆各项工作的开展。四是开通了“施秉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并吸引了400多人的关注,随着内容的逐渐丰富,关注度还在进一步上升。

(三)深化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先照后证”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文化经营场所审批制度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场所一律不批,确保文化市场审批工作合理合法。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力度。2017年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00人次,共查处网吧未规范登记上网信息制度案件3起,共查处KTV娱乐场所未按规定建立营业日志案件2起。二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每月不定期对我县出版物市场进行1次全面检查。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成功申报甘溪乡望城村成为全国“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示范点。

(四)全面开展体育工作

一是体育基础设施建设。1.生态体育国家公园建设,结合我县正在打造的“城景一体化”建设目标,我县生态体育国家公园建设类型为城市型+郊野型,2017年已全面完成了县城河滨生态体育公园建设,其余公园正在有序推进建设中。2.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的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6183平方米,总投资2370万元,建设内容包含跆拳道馆、乒乓球馆、羽毛球馆、老年体育活动中心、篮球馆等,年底前将完成主体建设。3.“一场两馆”建设,我县“一场两馆”建设地点在南官营,规划面积分别是:体育馆建筑面积12567平方米、3000个坐席;游泳馆建筑面积7933平方米、1000个坐席;体育场建筑面积13761平方米、10000个坐席,现已完成征地、场坪工程,为全面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现已停建。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我县打造体育大县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是农体工程建设。今年,我县共申报获得3个贫困村地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项目,3个村级农体工程项目,2套路径器材。根据工程进度,已完成3个贫困村示范点、1个村级、2套路径的建设安装,其余两个村正在建设中。截止目前,全县64个行政村,已完成63个村级农体工程和8个乡镇级农体工程建设,还有1个村和10个社区没有建设。

三是群众体育工作。今年以来开展了一系列地方特色鲜明、涉及面广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1.成功举办了2017年春节系列活动,参加人员达到了3万余人次,吸引观众累计7万余人次,并成功吸引了央视转播;2.举办了“五一”象棋邀请赛、国庆节干部职工篮球运动会、全县中学生乒乓球比赛、全民健身日登山活动等活动赛事;3.还承办了具有国际代表性的体育活动“第二届大美黔东南国际市民徒步大会”吸引来自32个国家和地区的万人徙步爱好者参加;4.组织开展了由民间组织的2017多彩贵州·美丽施秉·魅力高碑龙舟大赛、清水江苗族独木龙舟活动等系列民族民间活动为我县体育的蓬勃发展增添了不一样的精彩。5.承办了2017年环雷公山超100公里马拉松赛事(施秉赛段)活动,吸引了世界各地马拉松选手到施秉参加比赛,并举办了施秉迷你马拉松赛事和施秉全民健身跑活动,将我县群众体育和体育赛事活动的举办水平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四是后备人才培养。1.今年4月份我县运动员吴金黎通过层层选拔成功入选国家攀岩集训队(贵州)学习班,成为黔东南州唯一一个进入第二阶段训练的运动员。2.在2017年黔东南州青少年锦标赛暨省十运会选拔赛上我县两名运动员被选上代表黔东南州参加了贵州省青少年摔跤锦标赛。3.开展了以象棋进校园为契机,免费招收象棋培训班,以象棋为主要突破口,向各中小学辐射,建立以象棋为重点的一条龙训练体系。

五是体育场地免费开放。为使广大市民享受到更加完善的体育场地和设施设备,用好用活校园场地和设施,我局与县城关一小、城关二小签订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协议》,并出台了《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制度》。实现了在我省今年校园体育设施对外免费开放的先例。

(五)蓄力开展广电新闻出版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重大宣传工作,实施精品工程,助力节目创优。把宣传贯彻中央、省、州重要会议精神作为我局宣传工作主线,并把我县“五强梦”、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作为重点宣传内容,继续做好《共筑五强梦》、《聚焦脱贫攻坚》等专栏,开设了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大比武”脱贫攻坚秋季攻势等专栏,深度报道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和党的建设所取得的新成绩。

二是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截至10月31日,上送中央、省、州电台电视台新闻稿件共被采用139条。中央电视台播发我县新闻8条;在省电视台发稿累计8条;在省电台发稿累计7条;在州电视台发稿累计123条;在州电台发稿累计27条。目前,《施秉新闻》微信公众号共有订阅人数5300人,编发信息130期。

三是全面启动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建设工作。2017年上半年全面启动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建设工作,截止11月16日,施秉县已完成50个行政村的接入网工程设计工作,占全县64个行政村的78.1%;已完成38个行政村FTTH工程设计工作,占全县64个行政村的59.4%;已完成普通光缆建设546.077公里,完成皮线光缆建设 883.81公里,完成皮线光缆入户建设 11534户;已完成乡镇级机房建设8个,完成村级机房23个(其中有6机房还未完成装修),占2017年机房任务数24个的129.2%;已完成OLT设备安装27套;已完成乡镇综合服务站建设2个(白垛综合服务站、杨柳塘综合服务站),占总任务数5个的40%。

四是全面推进北坡无线发射台改扩建工程建设。已完成对改造机房及技术用房,台站的围墙、消防隔离带等图纸设计;已完成对北坡无线发射台进行电力改造20KV专变项目的线路设计。项目目前已完成1.2公里供水工程改造。已完成1.5公里通台道路的建设。目前正在进行技术机房改造和生活用房建设。

五是积极开展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工程建设工作。已完成设备的购置和安装调试,高清频道已投入使用,目前正在进行办公室、编辑室、演播室改造升级。

(六)稳步开展非遗、文物工作

一是非遗工作。组织开展了施秉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五批州级非遗项目申报工作,确认了申报项目14项。完成了施秉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和公布;完成了施秉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传承发展示范村的认定和公布;完成了“贵州舞水云台旅游商品开发有限公司”参加申报黔东南州名师大师工作室评审命名工作;完成了县档案馆申报省级重点档案项目的推荐和申报工作。在杨柳塘镇召开了苗族刻道文化园项目论证会议,推动了苗族刻道文化园项目建设。完成了2017年“雨露计划·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工作。

二是文物工作。对古佛山遗址进行野外作业考察,将古佛山遗址作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申报。完成了2017年国际博物馆日以及“文化与自然遗产日”的展示和宣传工作。完成了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对全县文物全情况进行了台账管理,确保了全县文物安全。

七)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综合执法大队、施秉县广播电视台、文物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文化馆、图书馆。

(八)部门人员构成:总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财政补助人员(事业)34人);在职实有39人数,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财政补助人员(事业)31人)、离退休人员16人、遗属3人等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5673451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673451元,占总收入的100%,非税收入预算数0万元,占总收入的0%,相应安排总支出预算5673451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6,026元、住房保障支出1081200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或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673451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673451元,占总收入的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73451元、占总收入的100%。非税收入预算数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或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一)办公室。(二)干部人事股。(三)工资福利股。(四)社会保险和劳动人事维权股。(五)就业局(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总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财政补助人员(事业)10人)、工勤人员2人;在职实有20人数,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财政补助人员(事业)7人)、工勤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12人、遗属1人等情况。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总额5673451元,主要安排在以下方面:基本支出4193451元,占总支出的73.91%;项目支出1480000元,占总支出的26.09%。

基本支出4193451元,是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是: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核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人员经费3841451元;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车改补贴等公用经费352000元。

项目支出1480000元,是用于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农村电影放映补贴、中央农村文化建设专项经费、杉木河艺术经费、县电影院员工工资、参加省州文体活动考察和学习经费、县文化执法经费、扫黄打非示范点建设经费、县文物保护经费、非遗传承人经费。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2400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10%,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为62400元,主要用于中央、省(市)、地(县)、县、乡(镇)、村等单位来我局调研、工作交流、检查指导及困难群众帮扶等工作的公务接待支出。与去年年初预算相比,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了400元,0.64%,主要原因项目增加,接待费用增加;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0,000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1480000元,是用于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农村电影放映补贴、中央农村文化建设专项经费、杉木河艺术经费、县电影院员工工资、参加省州文体活动考察和学习经费、县文化执法经费、扫黄打非示范点建设经费、县文物保护经费、非遗传承人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说明

2018年运行经费352000元,其中:办公费98000元、印刷费8000元、水电费77280、差旅费21600元、邮电费38360元、,培训费2280元,会议费4080,公务接待费62400元、公务用车40,000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办法,着力加强对绩效评价的质量管理。

取得的成效:推进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快了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县、乡镇预算绩效管理信息沟通共享机制的架构逐步建立。加强对预算部门和绩效评价的政策辅导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夯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十八)艺术表演团体: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十九)文化市场管理: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其他文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其他文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电影:反映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购房补贴2210203(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1、(施秉县广电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二下).xls

      2、(施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体育馆2018年部门预算表(二下).xls

      3、(施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图书馆、文化馆)部门预算表(二下).xls

      4、(施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管所)2018年部门预算表(二下).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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