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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决算表



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具体办理财政支付业务,根据预算股批复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接受并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
   2.每日从系统中打印出直接支付凭证和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同时打印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分别送清算银行和财政国库股。
  3.集中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所使用的各种凭证和票据。
4.监督国库集中支付的执行情况,分月与清算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
5.按照有关规定,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的审核、支付事宜;建立国库集中支付信息数据库;加强对各项财政资金的管理,及时掌握资金动态,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 4 个科室,下属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部门决算属于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96.87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34.96万元,降低26.5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且年末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公开01表合计数)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6.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8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96.87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34.96万元,降低26.5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且年末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公开04表合计数)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96万元,降低26.5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且年末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预算(201)支出 87.92万元,占87.92 %;住房保障支出(221)8.94万元,占8.9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57.33万元,支出决算为96.8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6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20106)行政运行(2010601)当年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87.9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76.4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10699)当年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且年底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2)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当年预算为13.03万元,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4.87%。购房补贴(2210203)当年预算数为19.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人员调动,在职人员减少。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1.76万元,降低100%,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厉行节约,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没有安排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的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原因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停驶;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1.76万元,降低100%,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万元,比2016年降低15万元,6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厉行节约,年末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部门没有绩效考评任务,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五、部门决算表

附件:贵州省黔东南州施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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