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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三期)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要求,现将2024年我县抽检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施秉县佰利购物中心(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5月9日,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施秉县佰利购物中心进行抽检,抽检样品为豇豆。2024年6月6日,本局收到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上述豇豆出具的编号为№: XBJ24522623690241559的《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倍硫磷标准指标为“≤0.05 mg/kg”,实测值为“0.097 mg/kg”,倍硫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5月8日施秉县佰利购物中心从凯里小肖蔬菜批发部(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凯里市鸣霖蔬菜商行)购进20斤豇豆,经检验倍硫磷实测值超过规定值,且该店采购上述豇豆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71.48元;

3、罚款2000元。

                 施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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