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要求,现将2024年我县抽检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施秉县佰利购物中心(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5月9日,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施秉县佰利购物中心进行抽检,抽检样品为豇豆。2024年6月6日,本局收到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上述豇豆出具的编号为№: XBJ24522623690241559的《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倍硫磷标准指标为“≤0.05 mg/kg”,实测值为“0.097 mg/kg”,倍硫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5月8日施秉县佰利购物中心从凯里小肖蔬菜批发部(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凯里市鸣霖蔬菜商行)购进20斤豇豆,经检验倍硫磷实测值超过规定值,且该店采购上述豇豆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71.48元;
3、罚款2000元。
施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