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府办函〔2019〕6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施秉县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施秉县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8月20日
施秉县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
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45 号)、《贵州推进交通强国西部示范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大力推进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强领办〔2019〕2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大力推动高速公路 ETC 发展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9〕92 号)精神,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的主体作用,调动各方资源,加快推动高速公路ETC应用发展。到2019年10月底,全县ETC客户新增8479户以上,县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3%以上,通行高速公路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二、领导小组
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决定成立施秉县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承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海燕(县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成 员:龙梅花(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向 阳(县发改局副局长)
莫我俊(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通福(县工信和商务局副局长)
龙松柏(县公安局副局长)
廖世祥(县交通局副局长)
宋君娜(县机关事务局局长)
杨茂初(县人行副行长)
张启华(中石化施秉分公司经理)
刘刚林(中石油施秉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廖世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分解推广任务。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汽车保有量及2019年度新增汽车预测情况,统筹分析车辆分布分类情况,制定ETC客户发展计划,将发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主体,迅速启动ETC推广发行工作。(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二)免费安装车载装置。2019年集中推广运用期间,全面实现ETC车载装置(OBU)免费安装,鼓励ETC发行机构对接金融机构、利用市场化资源等多种方式争取资金来源。(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三)增加安装服务网点。从2019年7月17日起,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设置ETC 安装服务点,引导未安装ETC的车辆现场办理安装,为客户提供便捷安装服务;组织发行机构与银行、保险、电信运营商等服务网点以及加油站、车管所、4S店、汽修厂、停车场、洗车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对接,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与街道、乡镇、社区、村寨对接,在人群集中场所提供“提前预约、集中办理”等方式的便捷流动服务。(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交通局、县石油公司、县石化公司)
(四)分类推进车辆安装。
1.中央、省、州驻施秉单位车辆实现ETC安装全覆盖。各中央、省、州驻施秉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车辆安装ETC,ETC发行机构负责组织人员开展集中上门免费安装等多种形式服务,确保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安装率达100%。同时,各中央、省、州驻施秉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车辆安装ETC,ETC发行机构负责组织人员开展集中上门免费安装等多种形式服务,力争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安装率达100%。(责任单位:中央、省、州驻施秉单位)
2.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实现ETC安装全覆盖。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安装ETC,ETC发行机构负责组织人员开展集中上门免费安装等多种形式服务,确保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安装率达100%。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车辆安装ETC,ETC发行机构负责组织人员开展集中上门免费安装等多种形式服务,力争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安装率达100%。(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局、县财政局)
3.实现客运车辆ETC安装全覆盖。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ETC发行机构积极配合,为客运车辆免费安装ETC,确保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安装率达100%。(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4.大力发动引导社会车辆安装ETC。组织有关部门深入企业、社区和村镇,发动引导社会车辆安装ETC。公安机关组织车辆管理所免费提供场地方便安装服务人员入驻开展工作,从2019年7月15日起,社会车辆在登记入户时同步安装ETC,确保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既有社会车辆安装率达83%以上,新增社会车辆安装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局)
5.组织货运车辆安装ETC。组织物流企业加强宣传引导,在物流场站等场所相对集中货运车辆,ETC发行机构主动上门为货运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确保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安装。现阶段通行高速公路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享受车辆通行费折扣优惠,便捷获取通行费发票;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后,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货运车辆可通行ETC车道,实现不停车快捷交费。(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五)积极拓展ETC应用场景。充分利用ETC不停车交费便利性,切实提升城市停车场的通行效率。积极推进在公共停车场、学校、写字楼、医院、旅游景区、商业综合体等场所停车缴费服务的推广应用。力争2020年12月底前,大幅提升全县交通枢纽(火车站、客运站、物流场站)、医院、旅游景区、商业综合体ETC停车服务覆盖率。(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完善 ETC 发行服务。2019年7月15日前,实现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机关身份证件、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的共享查询,确保用于申办ETC的客户信息、车辆信息真实有效,便捷ETC发行服务。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发行服务机构与全国ETC客户服务系统的联调测试和接入工作,实现全网客户咨询、查询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交通局)
(七)加强宣传引导。组织相关媒体和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大力开展以“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宣传ETC在便捷交通、减少拥堵、节能减排、提升高速公路通行体验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树立ETC服务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力,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支持ETC发展应用工作,为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服务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年度考核,各中央、省、州驻施秉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抓紧细化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考核通报。各中央、省、州驻施秉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机构和人员做好ETC发展的相关信息统计与汇总,每月30日前将本部门ETC发展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报送措施、成效及相关数据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县级数据汇聚系统核实各地ETC安装率和使用率等指标数据。并报县人民政府适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三)强化督导落实。组织相关部门,有序快速推进本地ETC发展应用工作,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借机乱收费等行为,确保ETC推广发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