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府办函〔2020〕8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秉县自然灾害
风险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施秉县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7月27日
施秉县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正值主汛期,灾害性天气多发频发,灾害防范形势严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220号)和 7月27日黔东南州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开展全县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摸清全县自然灾害风险底数,做到边排查、边监测、边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大力提升综合防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夺取“两个胜利”创造安全环境。
二、普查时间及范围
从即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在全县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拉网式全面排查,做到“五个全覆盖”,即所有城乡有人员居住的地方排查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全覆盖、社会单位排查全覆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灾害高风险点排查全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准备排查全覆盖。
三、普查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灾害风险分类
1.洪涝灾害风险:指因降雨、溃坝(堤)、风暴潮等造成的江河洪水、渍涝、山洪等,以及由其引发的次生灾害风险。
2.地质灾害风险:因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地质作用或地质现象导致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的风险。
3.风雹灾害风险:指强对流天气引起的大风、冰雹、雷电等所造成的灾害,及由其引发的次生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社会功能等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风险。
4.地震灾害风险:指由地震引起的强烈地面振动及伴生的地面裂缝和变形,使各类建(构)筑物倒塌和损坏,设备和设施损坏,交通、通信中断和其他生命线工程设施等被破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火灾、爆炸、瘟疫、有毒物质泄漏、放射性污染、场地破坏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功能破坏的灾害风险。
(二)职责分工
1.县应急局:负责统筹调度和指导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普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措施建议。负责统筹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洪涝灾害、地质灾害、风雹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以及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风险普查。负责组织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学校、医院、危化品生产存储等有关单位开展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负责开展地震断裂带的风险排查工作等。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与县应急局统筹调度和指导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普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措施建议。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风险普查。
3.县发改局:负责组织指导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开展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负责组织相关仓储企业开展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
4.县教科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
5.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指导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开展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负责组织指导开展通讯核心机房、办公大楼、营业厅和在建通讯工程等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负责组织指导石油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开展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
6.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社会福利院、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社会福利医院、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等机构开展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
7.州生态环境局施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对环境影响敏感度较大的企业开展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
8.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施工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和老楼危楼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开展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
9.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八个立即”的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交通领域的灾害风险普查。道路交通安全:做好汛期道路交通特别是乡村“组组通公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路段等重点部位的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水上交通安全:做好渡口、渡船、航道、航段等重点部位的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
10.县水务局:负责开展江河堤防、中小型水库水电站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监测设施、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部位的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
1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农村宅基地、农业灌排设施、农业园区、大棚、畜棚圈舍等重点部位的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干旱灾害风险普查。
12.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本行业内领域开展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
13.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相关涉林涉草企业以及自然保护区开展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
14.县园区办:负责组织指导园区内企业开展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
15.县世遗局:负责组织指导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单位开展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
16.县气象局: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大风、冰雹、雷电等风雹灾害风险普查。
17.施秉供电局:负责开展输变电设备、架空输电线路、电力建设工程等重点部位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负责电力行业领域企业开展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
18.施秉火车站:负责开展铁路线路、桥梁、隧道、边坡路段等重点部位洪涝灾害、风雹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风险普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张双红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石宏敏任常务副组长,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全县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从县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统计、林业、气象等县减灾委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大普查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乡镇要成立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作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负责风险大普查相关工作,及时制定大普查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推动普查工作落实。各乡镇、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于7月28日前将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县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灾害风险大普查主体责任,实行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本系统、本单位自然灾害防治形势,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切实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大普查工作。要强化乡镇和村(社区)的普查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乡村、责任落实到乡村、监督检查到乡村,要把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切实做到“五个全覆盖”。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建立普查风险台账,科学制定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到位。各社会单位要结合自身灾害风险特点,深入细致开展排查整治等工作。
(三)依法依规普查。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普查条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州、县关于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要求,深入扎实、严谨细致、依法依规开展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真正把普查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纳入法治轨道,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各项任务。
(四)推进成果应用。要系统性地将大普查工作成果转化为风险防控工作措施,“一对一”定人、定责、明确时限,坚决做好风险管控工作,严防各类自然灾害特别是重特大灾害发生。要强化数据共享,建立共享目录,建设集成系统,多部门齐心协力做好灾害防治工作。要把大普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巩固自然灾害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五)强化保障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大普查工作的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认真做好普查数据和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要建立落实周调度和周报告制度,各乡镇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有关部门每周三向县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周大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县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及时安排大普查工作所需经费和治理经费,确保大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县发改部门要加强对大普查工作的项目统筹整合;县统计部门要加强对大普查工作的指导帮助,确保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六)加强信息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深入宣传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中来,切实发择人民群众强大力量,为深入做好大普查工作筑牢坚实群众基础。要扎实做好信息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情况、介绍工作经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编印工作简报等方式积极推广运用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推动全州大普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七)开展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建立督导工作机制,制定督导工作计划,经常性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大普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追责问责,对因普查不深入、工作不到位,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强大威慑。
请各乡镇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有关部门于2020年8月11日前将大普查工作总结报全县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秀昌;电话:0855—4221522;邮箱:863425324@qq.com)
附件:1.施秉县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施秉县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分乡镇)
3.施秉县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分种类)
4.施秉县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风险台账
附 件1
施秉县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双红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石宏敏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吴继员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春光 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肖跃华 县发改局局长
吴位雄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杨正荣 县工业商务局局长
刘明菊 县民政局局长
罗国斌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程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念芳 县水务局局长
罗扬先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 毅 县文旅局局长
周诗权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周义章 县统计局局长
郑壮志 县林业局局长
郝法权 州生态环境局施秉分局局长
陈红云 县气象局局长
邱江华 施秉供电局副局长
何光海 施秉火车站副站长
邰云峰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洪权 县应急局副局长
李连华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田 毅 牛大场镇人民政府镇长
田 韬 双井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永贵 杨柳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彪 马号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义 白垛乡人民政府乡长
唐昌盛 甘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龙玉元 马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应急局,吴春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洪权、邰云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协调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相关工作。
附 件2
施秉县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分乡镇)
乡镇 |
普查出风险数(个) |
组派普查工作组 |
投入管控资金(万元) |
备注 | |||||
总数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工作组 (组次) |
人员 (人次)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
附 件3
施秉县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分种类)
种类 |
普查出风险数(个) |
组派普查工作组 |
投入管控资金(万元) |
备注 | |||||
总数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工作组 (组次) |
人员 (人次) | |||
XX灾害风险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
附 件4
施秉县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风险台账
具体风险内容 |
具体位置(乡、村、组) |
风险级别 |
行业类别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姓名、电话) |
已采取的管控措施 |
备注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