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府办函〔2020〕30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
关于调整施秉县民兵调整改革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及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同意,决定调整施秉县民兵调整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其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组成单位及人员
组 长:张双红(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劲生(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治委员)
刘 喜(县人武部部长)
董国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李喜军(县人武部副部长)
成 员:宋明谦(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吴贤文(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海燕(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主任)
吴位雄(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杨正荣(县工信和商务局局长)
李湘江(县公安局政委)
刘明菊(县民政局局长)
梅荣军(县财政局局长)
袁世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继员(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义章(县统计局局长)
吴春光(县应急局局长)
杨 运(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袁代栋(县退役军人局局长)
陈雪飞(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武部军事科,李喜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筹划、协调落实民兵调整改革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积极完成规定任务和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协调将民兵党建工作纳入军地党建一并筹划,纳入各级职责范围共同抓建,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理顺基干民兵预建党组织领导管理关系,指导乡镇落实党管理武装工作制度,加强基层武装部建设等。
(二)县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加强民兵调整改革宣传报道,挖掘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改革强军、练兵备战的浓厚氛围等。
(三)县教育科技局:主要负责协助在学校编建和管理民兵,动员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毕业生参加民兵组织等。
(四)县工信和商务局:主要负责协助企业中编建和管理民兵并配合预征预储军民通用装备,为国防后备力量信息化建设提供支持等。
(五)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协助在公安系统编建和管理民兵并配合预征预储军民通用装备,组织民兵参与完成反恐维稳、安保执勤任务等。
(六)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协调帮扶困难民兵、慰问执行任务的民兵队伍,协调落实编兵单位及民兵个人合法权益与合理诉求等。
(七)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为民兵调整改革协调保障经费;协助在国有企业中编建和管理民兵并配合预征预储军民通用装备等。
(八)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协助在行政事业单位编建和管理民兵并配合预征预储军民通用装备等。
(九)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协调推进州县民兵训练基地(场地)建设等。
(十)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协助在交通运输系统编建和管理民兵并配合预征预储军民通用装备,以及做好民兵训练及执行任务期间交通运输工作等。
(十一)县统计局:主要负责提供全县人口结构及分布、居民政治面貌及学历、区域经济指标等统计数据。
(十二)县应急局:主要负责将民兵应急力量及应急专用装备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在力量建设、组织指挥、装备保障、情报共享等方面加强军地对接协调等。
(十三)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民兵服装市场规范化管理,民兵训练、执行任务中食品药品安全等。
(十四)县退役军人局:主要负责提供全县准确的退役军人数据,协助在退役军人中编建和管理民兵等。
(十五)施秉县人民武装部相关科室:施秉人民武装部军事科、政治工作科、保障科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牵头做好深化民兵调整改革各项工作。
施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施秉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