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府办函〔2022〕26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㵲阳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㵲阳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总规修编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㵲阳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副组长:杨胜钦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国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智新 县政府四级调研员
王文清 县政协三级调研员
成 员:蒋盛权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鸿琴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正荣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梅荣军 县财政局局长
杨子健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展灯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念芳 县水务局局长
罗永富 县林业局局长
刘明菊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郝法权 州生态环境局施秉县分局局长
王 云 县世遗局副局长
邓 伟 县杉木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开有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帆 牛大场镇人民政府镇长
戴世宏 杨柳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潘仁健 白垛乡人民政府乡长
周琪军 甘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希炳 马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世遗局,由王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况真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总规修编所需各类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组织协调编制过程中的汇报、评审、报批等工作;负责编制单位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工作。
二、部门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㵲阳河总规修编工作总调度,统筹推进总规修编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总规修编工作任务。
(二)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提供“十四五”期间在风景名胜区区内需要实施项目清单及未来10年内谋划项目清单。
(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提供“十四五”期间在风景名胜区区内需要实施项目清单及未来10年内谋划项目清单
(四)县财政局。负责落实㵲阳河总规修编工作经费,保障总规修编费用及时拨付。
(五)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㵲阳河总规修编所需的施秉县1:10000矢量地形图;加强与总规修编单位的沟通对接,对总规修编的内容进行合规性审查,把修编后的总规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提供“十四五”期间在风景名胜区区内需要实施项目清单及未来10年内谋划项目清单。
(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十四五”期间在风景名胜区区内需要实施项目清单及未来10年内谋划项目清单。
(七)县水务局。负责提供规划编制需要的相关水文资料及“十四五”期间在风景名胜区区内需要实施项目清单及未来10年内谋划项目清单。
(八)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提供总规修编所需的施秉县旅游发展相关规划,提出施秉县未来旅游发展的思路与方向;提供“十四五”期间在风景名胜区区内需要实施项目清单及未来10年内谋划项目清单。
(九)县林业局。负责对布局在风景名胜区内的项目占用林地情况进行预审,提出调整意见,确保规划项目的可行性。
(十)州生态环境局施秉县分局。负责在㵲阳河总规修编过程中提供可行性建议,确保修编后的总规符合生态环境有关政策,保障总规能够通过审查并落地实施。
(十一)县世遗局。负责全程统筹协调㵲阳河总规修编需要开展的野外调查、资料收集、方案编制、审查报批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督促总规编制单位提高工作效益,加快工作进度,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十二)县杉木河公司。负责提供“十四五”期间在风景名胜区区内需要实施项目清单及未来10年内谋划项目清单;谋划景区业态项目布局,为旅游产业化提供思路与方向。
(十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提供辖区内“十四五”期间在风景名胜区区内需要实施项目清单及未来10年内谋划项目清单;配合做好㵲阳河总规修编过程中需要提供的资料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㵲阳河总规修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及时提供详实可靠支撑材料,确保修编工作顺利进行。
(二)狠抓落实,务求成效。要按照部门职责,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县旅游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实际,深入分析研判,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确保㵲阳河总规修编工作既有效率、又有成效。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通力合作,主动作为,主动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总规修编工作的强大合力。
施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