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392717 成文日期: 2024-07-15
文 号: 施府办发〔2024〕5号 发布时间: 2024-07-16
发布机构: 施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秉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6 16:00 字体:[]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施秉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施府办发〔202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施秉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施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施秉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规范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升易地扶贫搬迁户居住质量,保障安置房维护管理,规范安置社区治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搬迁群众社会融入,不断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2〕28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24〕1号)文件精神及上级移民部门有关工作要求,以党建为引领,按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业主自主管理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职能,探索物业管理机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安置社区物业管理,通过不断完善“社区党支部+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协管+居民小组自治”的物业管理模式,基本形成管理规范、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和服务体系,实现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健康可持续发展,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资产盘活,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增收,保障广大搬迁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以群众自治政府督导的原则。物业管理和服务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后续服务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将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以下简称安置社区)的物业管理服务以各安置社区为单位,采用“社区党支部统管+公司/业主委员会协管+居民小组自管”的管理模式,厘清社区党支部、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居民小组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有序开展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城关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对两个安置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坚持党建引领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在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各个安置社区的实际状况,制定包括费用收取和服务项目在内的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并按制度实施,不断促进安置社区治理与物业服务的协调发展。

(三)便民利民的原则。将推进安置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作为为民办事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通过推行安置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安置社区环境卫生维护体系、社区治安保障体系、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体系和居民生活服务体系,在净化环境卫生的同时,努力扩大安置社区就业,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居民对社区环境的满意度。

(四)就业优先原则。在招用物业管理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易地扶贫搬迁户人员。

四、物业服务管理范围

“十三五”时期施秉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飞凤社区、南官营社区)的水电路讯设施、房屋质量、道路、公共场所设施、小区文明安全、停车场、环境卫生、居民的动态管理等物业纳入规范性管理与服务。

五、物业服务管理内容

安置社区物业管理服务要以安置社区公共部分的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完善安置社区功能、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通讯线路、避雷设施、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安置社区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充电桩、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安置社区内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及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管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安置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其他事项:(1)安置社区文化娱乐设施的管理养护;(2)小区公共资源经营,包括小区公共区域广告、商业宣传活动等;(3)小区内多种便民服务经营,包括户内特约保洁、其他便民服务等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物业服务项目。

六、物业管理费用的确定

南官营社区和飞凤社区物业管理费用以安置住房为计价单位,结合施秉县城各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情况,南官营社区和飞凤社区物业管理费按各居民小组商议结果缴纳。

七、多渠道筹集安置社区住宅维修资金

根据安置社区住房维修基金的实际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飞凤社区安置房维修基金已经缴纳,南官营社区安置房维修基金拟用后续扶持产业项目收益、安置社区公共收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结余资金等解决。同时,要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安置社区安置房维修资金应当用于安置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根据安置社区安置房维修需求,按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使用的规定申请使用资金。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