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施秉县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流程》的决定
施府发〔202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法制统一与政令畅通。经研究,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秉县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施府办函〔2022〕79号)文件,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施秉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708593 | 成文日期: | 2026-04-07 |
| 文 号: | 施府发〔2026〕5号 | 发布时间: | 2026-04-07 |
| 发布机构: | 施秉县人民政府 | 文件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