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16 11:29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参加县政协的各人民团体及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共提出建议和提案262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153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09件。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建议提案办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部门办理建议提案工作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部署,并明确责任、主动作为、深化落实。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承办人员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办理工作台账,对各个环节和各项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标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

二、优化工作措施,提高办理实效

(一)强化沟通。各承办单位要通过登门走访、协商座谈以及邀请代表、提案者参与实地调研、参加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加强与代表、提案者的沟通,做到办前了解意图,明确方向;办中协调,求计问策,完善措施;办后回访,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确保沟通率100%,面商率不低于30%。

(二)密切配合。各主办、会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特别是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问题复杂、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主动召集会办单位采取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协调会以及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研究办理落实措施,群策群力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讲求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坚持讲实效、重质量原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全力推进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所提建议得到采纳,切实提高建议提案采纳落实率。并以办理建议提案为切入点,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从整体上、根本上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改进办理工作的方法。

三、严格把关审核,规范办理程序

(一)规范答复格式。各承办单位要健全完善承办人员起草、科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的答复文稿四级负责制,严把答复意见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格式关。办理复文文字精炼、用语规范、逻辑清晰、内容实在、数据准确、态度诚恳。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答复,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等级(已解决或采纳的为“A”类,计划解决或准备采纳的为“B”类,未解决或未采纳的为“C”类),要根据审查情况在文件标注处标明“此件公开发布”“公开主要内容”“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代表联名的建议,办理复文分别寄送每一位代表,并抄送县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委员联名的提案,办理复文寄送第一提案人;各团体及专委会的提案,办理复文寄送提案单位;界别、小组的提案,办理复文寄送召集人,提案办理复文均需抄送县政协提案与法制委员会、县政府办及会办单位。向代表、委员寄送复文时要附寄《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或《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办理复文和会办意见格式、征询意见表见附件1至6)。

(二)严格办理时限。会办单位要及时主动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认真梳理研究汇总答复意见,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于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办理和答复(会办单位于7月30日前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申请改办的除外。同时,要将答复文稿复印4份,承办单位留存1份后,再分别送提出建议和提案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1份、县政府办1份、县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或县政协提案与法制委员会1份。对个别比较复杂一时难以办复的建议提案,报县政府办公室,经商县人大、县政协同意,可适当延期。

(三)加强二次办理。对代表、提案者明确表示“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办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要主动登门拜访,并亲自研究提出重新办理的指导意见。对应当解决且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制定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并切实抓紧解决落实;对暂时难以解决或因各种原因确实不可行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不满意”的建议提案,要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或提案者,并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情况。

(四)及时进行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各主办单位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主动公开,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严格督导考核,提升办理水平

(一)强化督促指导。县政府办公室将对事关重点领域改革、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办理加大督办、协调、指导力度。建立办理进度工作台账,定期跟踪调度,全程动态管理,通过定期通报、上门走访、随机抽查、电话催办、工作提示等方式,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进度、结果公开、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督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办理工作任务。

(二)加强跟踪回访。各主办单位要牵头会同会办单位对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开展跟踪回访,对建议提案办理复文中承诺解决采纳、计划解决采纳的事项再梳理、再研究。对承诺解决采纳的事项,要切实抓好落实。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采纳的事项,要积极推进实施。对没有落实或进展不力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破解难题,全力推动落实。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或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要及时书面反馈代表或提案者,并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或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三)认真总结。各承办单位要及时报送安排部署、协调推进、沟通协商、调研座谈、解决落实等内容工作信息,建议提案全部办复后,各承办单位要对全年办理工作认真总结,总结提炼办理工作主要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办理工作总结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联系人:黄田翌宇,联系电话:0855-4221623)。


施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