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要求,现将2024年我县抽检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施秉县第二中学食堂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3日,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施秉县第二中学食堂的自消毒餐具进行抽检,抽检样品为自消毒餐具(大碗),2024年5月13日,本局收到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对上述自消毒餐具(大碗)出具的编号为№: SBJ24520000690239491ZX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大肠菌群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检出”。因此,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使用的餐具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构成了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施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