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施秉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在施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链接:http://www.qdnsb.gov.cn/)公布并提供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施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施秉县城关镇文化街政府行政中心,邮编:556200,电话:0855-422313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施秉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中央、省、州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持续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
2019年,我县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和政务公开渠道作用,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发布与政府行政事务相关信息。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相结合,充分整合信息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坚持公开为民的理念,对群众比较关心、社会关注度高的事情,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为群众提供便利的信息服务。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走进施秉、政务动态、政府文件、领导之窗、人事信息、财政资金、解读回应、政府公报、网上服务等信息。主动发布政务信息797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85件,政务动态信息7061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827件。全面公示政务服务事项信息,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贵州政务服务网公示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1861项,逐项公示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等要素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切实做好县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确保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5件(其中网络申请4件,信件申请1件),全部都按《条例》规定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审查的原则,确定公开属性,从源头上确保公开实效,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对信息平台发现的错别字、错误链接、错误描述第一时间整改。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平台建设
施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施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世遗之声(政务微博)、施秉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微信)等方式进行公开,其中:2019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7973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780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31条。
(五)监督保障
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加强政务公开内容日常监测,加大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3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1人。全年开展县级培训1次,培训人员103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44 |
0 |
337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02 |
0 |
5753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711 |
0 |
752 |
行政强制 |
183 |
0 |
19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3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施秉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与上级的高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新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加强。极少数部门领导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对群众意见重视不够。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待加强,内容的精细化程度还有待深化。部分单位发布的信息动态类信息多,业务类信息少,大多都是会议简报等程序性信息,公开的信息实用性不强。三是政务公开渠道和载体建设还需不断加强和完善丰富。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刻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各级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形成统一部署、统一推动、各负其责、统一考核的联动、协调、督促机制。
(二)结合实际,提升公开实效。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应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
(三)加强培训,提高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加大政务公开的业务培训力度,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深入解读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政策,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四)细化标准,强化监督检查。根据形势发展和新的工作要求,不断细化和完善考核标准,切实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