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5 17:3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施秉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施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链接:http://www.qdnsb.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施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施秉县城关镇文化街政府行政中心,邮编:556200,电话:0855-422313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23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20〕83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扩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832条,其中,动态类信息2895条,政策文件类信息170条,公共服务类信息492条,重点领域信息612条,公开招考类信息44条,其他信息10619。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1件),已全部按时办结。全年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切实做好县政府网站栏目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力求及时准确上传信息。确保上传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可靠性。二是合理使用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并认真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三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世遗之声(政务微博)、施秉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微信)、政府公报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县政府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执行《施秉县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施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施秉县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开设了施秉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25个政府部门和8个乡镇开设了专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加强政务公开专题专栏建设,在县政府网站新开设“施秉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社会企业”3个专题专栏,并做好栏目内容保障工作。

(五)监督保障。为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我县组织召开多场学习培训,请有关专家、政务公开工作资深人士等开展授课培训2次;把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工作纳入施秉县2020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中;多次下发《重要工作提示单》;明确专人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强化日常监测力度,依托省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工作提示单,加大信息审核力度;安排专人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发布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整改清单,要求各成员单位按时、按标准进行整改,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规范运行。同时,加强对各单位材料报送、信息录入等情况的统计和监测,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3

13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3

18

249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9

-3

5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3

11

275

行政强制

33

0

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个)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42

23720.6687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实效性不够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深化和提高;二是少数单位不够重视。少数单位没有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不强,存在对待工作被动应付的现象;三是人员配备不足。近几年来,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标准越来越高,工作任务也越来越重,作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单位,目前专职人员配备不足,影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全面提升公开水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家、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县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切实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每年度目标绩效评估,强化会议培训、业务指导等方式,努力转变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认识,形成主动意识,逐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工作常态化;三是优化人员配置。充分认识和适应新形势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完善人员配置,发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