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2-18 09:3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施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qdnsb.gov.cn/zwgk/zfxxgk/zfxxgkzn_5862987/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施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422313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施秉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重点、热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政务公开为抓手,将提升政府透明度与强化服务效能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展广度和深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方位、多元化、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坚持把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主动公开规划计划、财政资金、政策文件、建议提案办理,政府会议等基础信息以及疫情防控、稳岗就业、养老服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着力提升主动公开质效。2021年,施秉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405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55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4266条,信息公开目录类信息9534条。通过“施秉县人民政府网”微信、“世遗之声”微博官方平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67条。办理群众网上留言54件。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加强依申请规范办理,完善依申请公开件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2021年,全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9件,均是网络申请件,全部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要求进行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制度,实行“三级审核”发布流程,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发布安全有效。二是落实专人承担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三是做好政府文件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施秉县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按照“谁制作、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的原则,明确文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平台建设。2021年重新对网站栏目和内容进行梳理、优化和改进,围绕《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办法》《黔东南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重新理顺重点领域、主动公开目录、走进施秉等栏目设置,将公众想看、想查的信息栏目前置化、放大化。结合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工作,从政府信息精准检索、政策及解读一窗式展示等方面入手,对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合理设置,力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更加“人性化、智能化、便利化”。二是规范网站运维管理。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建管规定做好内容保障工作,加强内容审核把关,及时纠错敏感字,优化减少页面外链信息,保障政府网站安全运行。三是用好管好新媒体平台。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统筹协调,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便民服务等公众关注的信息,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督促指导正常运维的30个政务新媒体做好保障工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考核机制。印发《施秉县政府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二是完善督查机制。加强日常督导力度,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检查,通过制定工作台账、电话调度和重点督查等形式,建立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运维工作季度通报机制。三是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和约谈会,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指导各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4

行政强制

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人员变动频繁,工作衔接不畅,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政策发布解读深度不够,存在解读不到位、解读形式不丰富等问题,政策文件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务新媒体利用率不高,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无法真正发挥政务新媒体服务群众关切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人员培训和建章立制。二是抓好解读责任落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三是加大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抖音号等新媒体的监管力度,杜绝账号无法及时更新问题,关停无力维护账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