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507252 | 成文日期: | 2024-04-07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4-04-07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根据省委宣传部 省委依法治省办 省司法厅 省法宣办印发《关于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黔法宣办发〔2024〕3号)文件精神,按照推荐程序和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拟推荐以下单位及个人为贵州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1.普法突出单位:中共施秉县甘溪乡委员会
2.普法突出个人:中共施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邰秀权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党内外监督,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7日至11日。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法宣办反映。
电话:0855-4221672
邮箱:sbxsfjbgs@126.com
地址:施秉县县府路6号3楼(施秉县司法局)
施秉县司法局
2024年4月7日